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就《北京市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(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部分)》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时间:2021-08-23 文章来源: 作者:
为推进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信用评价,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,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京交法发〔2021〕15号)的要求,我委制订了《北京市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(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部分)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,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。
1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,将意见发送至bjysjjiapeichu@sina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关于《北京市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(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部分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。
2.通过信函方式,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丰台区莲花西里10号(路桥大厦)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(邮政编码100073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关于《北京市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(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部分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3.通过传真方式,传真电话:010-57070538。
北京市交通委员会
2021年8月18日